根据《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落实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人社函〔2013〕42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决定对我县符合条件已实现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实施社会保险补贴,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三、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
首次申报所需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2、本人本地农村商业银行卡复印件一份;
3、户口本首页复印件一份;
4、本人登记照三张;
5、高校毕业生办理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一份;
6、填写《湖北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湖北省就业人员登记表》、《红安县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第二次、第三次申报所需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本人本地农村商业银行卡复印件一份;
3、高校毕业生办理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一份;
4、填写《红安县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四、申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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