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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最低工资标准

来源:红安就业网 时间:2025-06-06 作者:红安就业网 浏览量:

索引号:421122/202405-00090信息分类: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发布
内容分类:
发文日期:2025-05-30
发布机构:红安县人民政府生成日期:2025-05-30
生效日期:有效废止时间: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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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内容概述:
有效性:有效

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发布

发布时间:2025-05-30 08:38 来源:红安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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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六)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2.《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五条 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收费:(一)人力资源供求、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职业培训等信息发布;(二)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三)就业创业和人才政策法规咨询;(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六)办理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接收手续;(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服务。

3.《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第二十五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劳动者提供以下服务: (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六)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4.2024年2月1日起,湖北省将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三个档次分别调整至:依次为2210元、1950元、1800元(各档标准及适用区域附后)。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同步调整,分别为:22元、19.5元、18元(各档标准及适用区域附后)。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红安县月最低工资标准180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8元/小时。

二、承办机构

红安县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中心

三、服务对象

各类求职者和用工企业

四、申请条件

五、申报材料

六、服务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申请或到红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C区20号窗口

2.受理:工作人员受理申请

3.事项办结

七、办理时限

法定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九、咨询电话

0713-5555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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